信息来源: 时间:2015-10-07
70年的房屋产权什么意思?到期了怎么办?
在我国,土地权和房屋权是分离的。普通住宅用地国家出让的权限不是土地所有权,是土地使用权,且只有七十年。说的通俗点,就是国家把地借给开发商用70年。但是地上的附着物,即你的房产所有权是全部属于你的。不管过了100年还是200年,如果房子没有坏也还是你的。
如果你的房子,土地年限到了,并且房屋还持续可用,一般情况下,你可用继续使用你的房屋,但可能遭遇国家让你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。
但是因为你不具备土地所有权,如果你的房子刚好在70或者不到70年就倒塌无法居住啦(我国民用住宅的使用年限一般是50年),那么有可能国家就可以自然收回该土地。
不过说到底这个是谁都没有遇到的新问题,目前我们建国都不到70年,商品房更是近20年的产物。相信到时候国家会有比较具体的措施出台。